湘潭县:69台公务用车全部“亮明身份”
封存的公车。喷上“公务用车”字样。部分车辆喷上“应急专用”字样。 日前,记者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获悉,除执法执勤用车、实物保障车、17座以上的接待调研用车和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公务用车外,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严格按照省、市喷涂规格要求统一组织喷涂,目前69台公务用车(含5辆应急专用车)全部喷涂完毕并通过了上级的验收。据该中心负责人介绍,全县保留执法执勤用车139辆。保留应急通信、行政执法用车和应急专用车69辆。其中,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留23辆(含18辆机要通信车,5辆应急专用车)。为做好保留车辆运行管理工作,我县下发了有关制度性文件,对保留车辆的使用范围、派车方式、监督管理及有关纪律要求进行了具体明确;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的23台公务用车于12月3日正式投入使用,到目前为止共出车209趟。
据悉,从12月份开始,该中心实行代班人员和司勤人员夜晚值班制度,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公务派车。明确值班时间:工作日为17:30—次日8:00,节假日为8:00—次日8:00;要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按时做好交接班工作,不得擅离职守;因事不能到班的值班人员须向主要领导请假并请好人员代班;值班期间如遇紧急事件立即报告领导。下一步,县车改领导小组将会组织开展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专项督查,进一步加快公车改革工作进度。(完)
页:
[1]